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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4-09-16 浏览量: 作者:

加强心理咨询工作是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。心理咨询室要通过多种途径,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,开展多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。

一、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必须态度执情、工作细致和认真,不得迟到、早退,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。

二、本着“积极、自信、乐观、向上”的健康心理状态,以诚相待,倾情相助。

三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,优美、舒心,营造温馨的空间。

四、尊重学生人格,保护学生隐私,切实履行保密原则,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,必要时可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心理中心,取得支持和配合。

五、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,及时整理、装订成册。

六、充分利用下午和晚自习时间、提高“心理咨询室”的开放率、使用率。

七、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6:30—21:00。

八、每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。

九、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。

十、工作完毕。关好门窗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